【畲】 畲在新化方言中念作[ya13],本有两层含义,一为畲族,二为焚烧田地的草木,用草木灰做肥料的耕作方法。但第二种含义也与畲族相关,如《临汀汇考》载:“畲客开山种树,掘烧乱草,乘土暖种之,分粘不粘二种。四月种,九月收。”而在新化县,由于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,刀耕火种也是其主要的耕作方式,因此在当地用“畲”来指称在山地上开的荒地。在此,把它列入山地类通名中,这样的通名虽在新化地名录中只出现了两次,但显然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。(姜珍婷《新化方言修辞研究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