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嫁娶】 嫁又称“适”或“归”。《仪礼·丧服》郑玄注:“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,行于士庶人曰适。”《说文》段玉裁注:“浑言之,皆可曰适,皆可曰嫁”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二年》:“妇人谓嫁曰归。”注:“妇人生以父母为家,嫁以夫为家,故谓嫁曰归。”《诗·周南·桃夭》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就表明出嫁的女子以夫家为家。《白虎通·嫁娶》:“娶者,取也。”古书中常常把“娶”写作“取”,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子取到自己家里来。男尊女卑的风俗,由嫁娶两字已可看出。(《中国文化史词典》)